2008/02/08

秘密

我常想, 懂得唱歌的人真好, 可以"借D 倚"將一些"秘密"憑歌寄意。自己過癮又沒有人知道。

懂得寫東西的人也好, 但要寫到只有自己知但無人知你寫緊乜是有難度的。如果你問我, 我仍是會比較喜歡用寫來表達情感, 雖然我也喜歡借別人的歌唱自己的事, 但始終覺得執筆的情意來得比較深刻, 而且我也喜歡挑戰難度。

當互聯網仍沒有普及的時代, 如果要用文字表達情感, 就只能以鴻雁傳情, 再威D, 就最多寫FAX.....像我這些80代的人, 當然沒有像現在的人們這般過著一人一電腦(甚至二三電腦)的生活; 有幾年, 就得依靠以上"產物"維持一份遠距離的感情。時間消逝, 當自己可能連對方長什麼樣子都已經忘記了的時候, 那時那刻寫在紙上的情意, 卻又不知不覺延續到下世紀去。有時看看, 自己也會失笑起來 - 原來當年自己純情得咁交關。我試過的, 每天期待著在等信的那種心情, 因為郵遞或有時差有時可能要等上四至七天, 當開信的那一剎那, 那種開心是難以形容的; 而情人的字跡、寫字的力度、筆法、用什麼信紙的心思、甚至淚痕...都和信箋融成一體, 好不美妙。

情己逝愛猶在。

老實說我也很久沒收過情信了, 像我們這些80代人對愛情早已死的死謝的謝了, 可能間唔中會收到喜歡的人的EMAIL/短訊, 但總不能與那頁充滿愛情的紙相比較。EMAIL和短訊很方便, 但都容易被複製又不易收藏, 萬一死了機要整....你知道後果了不用我再說吧。

高峰期, 我收藏了大概五十至六十封情人的信, 當中包括了傳真。這些信中有些是我寫給對方的回信, 因為我真的覺得自己寫得太好了所以不知廉恥地COPY了一份留底。 但在我們第一次分手時燒掉了一部份, 不騙你, 我還記得我在燒著信時收音機正播著達明一派的「那個下午我在舊居燒信」! 好邪。那時除了寫信, 還會打長途電話, 當時打長途電話收費是驚人的, 不像現在一分鐘九仙那樣便宜。那年我的薪水才六千元一個月, 但卻試過打了八千元長途電話! (無錯, 係八千元)

我想沒有人會仍然期待等待收信的那刻的歡愉, 開信的那一刻美好....當然它也許帶來的是痛苦; 如果需要, 不管是十五元一分鐘還是九仙還是得要來個了斷(我們的第二次和最後一次分手就是分別以傳真和長途電話解決的)。當科技發達得恐怖的年代, 我們都不必等那麼久才得到歡愉、美好; 即使要來個了斷, DELETE所有DATA改晒MSN電話就再也無痕跡, 而且最好不要比人偷o左或是反面收場, 否則聽日孟加拉都睇到你封情信.......多麼令人感慨。